盛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临颍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某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执行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法院

回复函

(2021)陕0323执他51号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你院执行的申请人临颍县**实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你院于2021年12月2日委托我院解除对被申请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的冻结。

我院接收后,已于2021年12月15日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岐山县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了解除冻结,具体信息详见回执。你院的该件委托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毕。

特此函复。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