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瓦执字第1632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万友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中路47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执行人:STX建设(大连)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兴港路305号。
法定代表人:金容讃,系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大连万友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执行人STX建设(大连)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作出(2013)瓦民初字第320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4年7月29日立案执行,标的额为55万元及利息、诉讼费4664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申请执行人STX建设(大连)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申请执行人STX建设(大连)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15年12月2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STX建设(大连)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并于2016年3月31日裁定宣告STX建设(大连)有限公司破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2013)瓦民初字第3206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馨
审判员于瑶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