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联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联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广西中秀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
(2021)桂0202执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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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联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西中秀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桂0202民初405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以(2020)桂0202民初4056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冻结了保全人祝兴高在中国农业银行立新支行账户62×××70的银行存款。现该案已执行完毕。为此,已无继续冻结其银行账户之必要,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请协助以下事项:
一、解除保全人祝兴高在中国农业银行立新支行账户62×××70的冻结。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联系人:刘华迪电话:188××××3291本院地址:柳州市高新五路8号邮编:54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