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路诚建设有限公司

贵州**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吉福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625执193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
法定代表人:麻路,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广东吉福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禹区。
法定代表人:曾全喜,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受理的贵州**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东吉福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05655.9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905655.9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