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内0291执1021号
包头市广效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包头市广效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309603元(执行款1286072元、案件受理费8188元、执行费15343元)。在执行过程中,划拨了被执行人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存款1309603元。至此,包头市广效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内0291民初125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