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同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德市同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建 德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182执21号 建德市同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建德市同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182民初3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建德市同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1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4044226.59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182执2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