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大易鸿飞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方世臣与某某、潍坊大易鸿飞广告设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鲁0705民初441号
原告:方世臣。
被告:***。
被告:潍坊大易鸿飞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原告方世臣诉被告***、潍坊大易鸿飞广告设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原告方世臣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二月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