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印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甘南州印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卓尼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3022执202号 ***、甘南州印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甘南州印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卓尼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5日作出(2022)甘3022民初51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生效后,因甘南州印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3月9日立案后向甘南州印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2023年6月25日,甘南州印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完毕案款201597.24元,执行费2924元。共计:204521.24元。同日,***领走全部案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