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博亿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四川博亿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423执402号
**、四川博亿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博亿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洪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洪劳人仲案[2021]161号仲裁裁决书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案款36365.52元,并向本院缴纳执行费445元。至此,本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