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渝0112民初28927号
原告重庆展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瑞美建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6日立案。原告重庆展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展云科技有限公司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展云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63.28元,由原告重庆展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赵嘉志
法官助理 张 柳
书 记 员 马中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