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誉天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0)黔2730民初2530号原告贵州好师傅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某某、深圳誉天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转普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黔2730民初2530号

原告:贵州好师傅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药都路****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30MA6GXXA2Q。

法定代表人:谭宇,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1955年11月19日生,住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

被告:深圳誉天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桃园东路**西海明珠大厦601-603>

法定代表人:李松林。

原告贵州好师傅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誉天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9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本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为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周 霞

人民陪审员  刘玉平

人民陪审员  宋培忠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法官 助理  谭清江

书 记 员  刘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