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川0302执保52号之一
申请人:自贡华彩艺术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
法定代表人:蔡斌,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税丹,四川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开封市天波**公园,住所地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
法定代表人:李漫洁,主任。
被申请人:开封宋都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开封市。
法定代表人:李红宁,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自贡华彩艺术传播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开封市天波**公园、开封宋都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2021年3月17日,申请人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的保全措施。依照《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担保人蔡斌所有的位于自贡市沿滩区××社区居委会远达.龙湖森林××栋××(不动产权证号:自房权2013字第0××X号)房屋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王 勇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郭 宇
书 记 员 罗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