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龙山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湖南省龙山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龙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5)湘3130执1327号 关于龙山县人民法院追缴湖南省龙山县某公司诉讼费一案,本院于2025年9月30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湖南省龙山县某公司自动履行,于2025年10月31日主动缴费2113元,该笔案款已于2025年10月31日缴纳至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本案本次执行标的2113元已完毕,按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核对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