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德利建筑有限公司

遵义市信欧建材有限公司、桐梓县德利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黔0322执214号
申请执行人:遵义市信欧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
法定代表人:施明纲。
被执行人:桐梓县德利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桐梓县。
法定代表人:何文德,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遵义市信欧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桐梓县德利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被执行人桐梓县德利建筑有限公司与(2022)黔0322执20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系同一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十一)项、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将本案并入(2022)黔0322执20号案件执行;
二、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罗友义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  令狐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