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2执260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建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武清区城关镇北大街8号120室-20。
法定代表人:王红丽,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
法定代表人:吴爱国,职务经理。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建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21)津0112民初1050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张勇昊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张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