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703执1470号
申请执行人:金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人民东路保险巷2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6671433766。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金华市诚融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下**北二环,03省道交叉口东北角售楼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779393601L。
法定代表人:**。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金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华市诚融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全部履行(2023)浙0703诉前调确870号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3)浙0703执1470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