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苏0105民初6968号
原告:殷红磊,男,1968年7月22日生,住南京市。
被告:南京横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南京市建邺区。
法定代表人:***。
原告殷红磊诉被告南京横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29日立案受理,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17年12月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经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殷红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350元,由原告殷红磊负担。
审判员*娟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