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终结执行裁判文书用)
(2020)鲁1402执2098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豪达瑞科温室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德城区康乐小区16号楼门市1层西向东10号。
被执行人:陕西天际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史德镇史德村。
申请执行人山东豪达瑞科温室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天际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402民初196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德州市德城区法院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山东豪达瑞科温室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递交终结执行申请书,要求终结此案执行申请。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终结此案执行申请,系其对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的合法处置,并不违背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402民初1969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曹富新
审判员 胡 东
审判员 张宗巨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书记员 雒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