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宇农化有限公司

河南金宇农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豫0482执3176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金宇农化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汝州市广成路北立交桥西20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27312999311。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88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汝州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金宇农化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金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豫0482执3176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常占伟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世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