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河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长河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京0114民初3142号
原告北京长河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0日立案。原告北京长河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北京长河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长河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冯玉国
书  记  员   吴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