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宏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与吉林宏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122执保575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吉林宏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09月1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
在受理过程中,经按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供的内容,经网络查控,对被申请人名下建设银行22001666538059688888卡内存款以2634232提起冻结,实际冻结1,218,299.46元,故此保全已完毕。
(2020)吉0122执保575号保全已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