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

某某、某某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登记管理(房屋登记)二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5)郑行终字第187号
本院2016年2月5日对上诉人(原审原告)***、***诉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房屋登记一案作出的(2015)郑行终字第187号行政判决书中,文字上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原行政判决书第1页正文第13行“委托代理人***”,现更正为“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
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