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金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上海龙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赟风婚庆礼仪服务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沪0116民初9941号之一
原告上海金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龙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赟风婚庆礼仪服务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7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审理中发现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应转为普通程序并组成合议庭继续进行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申 智 审 判 员 刘 侃 人民陪审员 姚 鑫
法官 助理 杨 程 书 记 员 许雅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