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03执2900号
安亚电气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亚电气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浙温经开劳人仲案(2019)第193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08月14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03执290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