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瑞天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四川瑞天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达州市通川区垂直花园主题酒店(普通合伙)(原达州市通川区垂直花园主题酒店)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1702执保158号
四川瑞天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达州市通川区垂直花园主题酒店(普通合伙)(原达州市通川区垂直花园主题酒店)(被执行人):
申请人四川瑞天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达州市通川区垂直花园主题酒店(普通合伙)(原达州市通川区垂直花园主题酒店)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财产保全128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中,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共计29971.8元,并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北外犀牛大道68号江湾城一期33幢1单元3楼3号房屋及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达州市达川区南外镇民乐街352号3幢8楼2号房屋予以查封。同时,本院对申请人四川瑞天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东路759号第1号房屋予以查封。至此,申请人四川瑞天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达州市通川区垂直花园主题酒店(普通合伙)(原达州市通川区垂直花园主题酒店)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2019)川1702执保158号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