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海外基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中海外基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402执保244号

东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关于你庭移送执行局的申请人吴永生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四川中海外基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一案,我局依据(2020)川1402民初2304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于2020年6月30日对被申请人四川中海外基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应收工程款1000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本案现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东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