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天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

陕西土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浙江九天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甘1223民初546号
原告陕西土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九天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本案中被告浙江九天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已进入破产程序,故本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应当由受理破产申请的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管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的解释》第三十五条、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员 赵 勇
书记员 王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