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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益博盛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惠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城市化建设办公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津0110民初9677号之一
天津益博盛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惠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城市化建设办公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孙兆敏 审 判 员 石金娟 人民陪审员 关 丛
书 记 员 宋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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