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合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广州合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01执2410号
广州合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德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合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德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7)穗仲案字第16573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广州合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于2018年5月8日立案执行,立案标的为3280元。
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330元至本院代管款帐户,将执行款328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余款50元作为执行费上缴国库。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完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经办法官:马伟锋;联系电话:020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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