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风瑞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鼎昌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风瑞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785执588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鼎昌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风瑞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鼎昌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风瑞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在长期履行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2)鲁0785民初668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展坤祥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刘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