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光电气有限公司

合肥市正光电器有限公司与安徽池州市天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执字第01884-2号
申请执行人合肥市正光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肥东经济开发区西泉路北侧,组织机构代码73496416-7。
法定代表人:瞿献朋,董事长。
被执行人安徽池州市天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池州市广电中心内,组织机构代码67893605-6。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合肥市正光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池州市天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肥东民二初字第0030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在执行期间于2015年12月23日查封被执行人安徽池州市天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池州市盛世华庭花园1号楼106室房产一处。现申请执行人合肥市正光电器有限公司申请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安徽池州市天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位于池州市盛世华庭花园1号楼106室房产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明
审判员*冬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