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11执1103号
申请执行人: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钢电电线制造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电控设备有限公司
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钢电电线制造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电控设备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苏0411民初606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2年3月11日立案执行。经本院强制执行,现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