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宏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淮安市宜淮居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省宏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福建省宏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522执247号
申请执行人:淮安市宜淮居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车桥南街**,组织机构代码:MA1WRYMK-1。
法定代表人:陈蔚如,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福建省宏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住所地南京市雨花区经济开发区龙藏大道**红太阳工业原料城C1-309组织机构代码:67901367-5。
法定代表人:聂平,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福建省宏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住,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帽山工业区织机构代码:70524079-2。
法定代表人:林美真,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淮安市宜淮居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省宏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福建省宏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公司纠纷一案,本院已驳回淮安市宜淮居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20)浙0522民初4690号民事调解书的第三项,申请执行标的额2000元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义务,(2021)浙0522执247号案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