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宏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淮安市宜淮居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省宏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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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522执1150号
申请执行人:淮安市某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车桥南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XXX。
法定代表人:陈某,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福建省某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柳城帽山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XXX。
法定代表人:林某,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淮安市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省某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一案中,被执行人福建省某有限公司已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对被执行人福建省某有限公司已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