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鄂0981执423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中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应城市粮贸街28号。组织机构代码:73269027-0。
被执行人***,男,1965年9月21日出生,汉族,湖北省荆门市人,住湖北省荆门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中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执行债权371310元及利息无法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2016)鄂0981民初668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时,可以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琳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