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诚建筑有限公司

济南明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某某建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4执1775号
申请执行人济南明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建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2022)鲁0114民初200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山东**建筑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济南明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2年4月24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2022)鲁0114民初200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