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锦国建设有限公司

***、南通市爱珂服饰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682执3783号
南通市爱珂服饰有限公司、南通锦国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通市爱珂服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通锦国建设有限公司、***排除妨碍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南通锦国建设有限公司、***将临时建筑用房(约180平方米)及建筑材料等遗留物从南通市爱珂服饰有限公司内拆除搬出,执行费500元(未预缴)。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受理,执行中,被执行人***向本院缴纳执行费500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反映本案排除妨害已双方协商并自行处理完毕,同意本案执行完毕结案。至此,南通市爱珂服饰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如皋市人民法院(2020)苏0682民初923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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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