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惠帮地平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金冠拉链有限公司、武汉惠帮地平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鄂0984民初1230号
原告:湖北***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汉川市汉正大道思嘉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43318459219。
法定代表人:丁绍亮,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敏,湖北三象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帮地平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三路1栋7层731号。
法定代表人:罗芹,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邱璟、蔡晓莹,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原告湖北***链有限公司与被告***帮地平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6日立案。原告湖北***链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湖北***链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北***链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湖北***链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蒋正炎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周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