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四川全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盐亭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川0723执117号
***与四川全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38133.9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36936.36元,其中,本金1138133.94元,利息351597.42元,迟延履行金5378元,支付申请人垫付的诉讼费24530元,收取被执行人执行费17297元。本院将1519639.36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7民终3467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