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山东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案件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911执3305号
***、***、山东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执行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2021)鲁0911民初413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