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航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与领航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491民初14296号
原告:**,男,1989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曹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戚璟,北京市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领航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汉王大厦2D51室。
法定代表人:谢冬贵。
原告**与被告领航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3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朱 阁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法 官 助 理   李绪青
书  记  员   史 宸
- 2 -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