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创大成建设有限公司

铭品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大成建设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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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浙1082执4299号
申请执行人:铭品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建港路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799631363H。
被执行人:***创大成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金飞鱼柴油机公司5#厂房3层313、3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MA2YEACT9D。
法定代表人:郑健,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郑健,男,1981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铭品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创大成建设有限公司、郑健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创大成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170000元,现申请执行人铭品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销本案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浙1082执4299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任守卫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代书记员王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