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星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智慧云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285执477号
申请执行人:**,女,1985年10月13日出生,住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
被执行人:青岛*****能科技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285396053706K,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经济开发区扬州路**宏远奥园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胡克会。
被执行人:山东星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285MA3F7WDQ78,,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莱西经济开发区扬州路**宏远奥园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胡克会。
申请执行人**与青岛*****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星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一案中,莱西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2020年11月30日作出的西劳人仲案字【2020】第1304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将案款交齐。至此,(2021)鲁0285执477号执行案件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莱西市人民法院(2021)鲁0285执477号执行案件所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田会智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书记员  王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