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鄂0192民初22476号
原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崧辉路288号C座4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4343149G。
法定代表人:***。
被告:武汉航天远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光谷芯中心魔方大厦15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680852838。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航天远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29日立案受理后,原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双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张 晨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