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蓝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蓝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湘0523执395号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蓝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荔湾区坑口新村十一巷****南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03554444228P。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2年12月16日出生,住湖南省邵阳县。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蓝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5民终192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邵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广州市蓝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达成民事调解【(2020)湘民再279号民事调解书】,本案据以执行的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5民终192号民事判决书已失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5民终19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邹其
法官助理**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