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6执13142号
天津紫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建业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紫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建业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00000.00元。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天津紫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津0116民初2121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