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铁壁虎建材有限公司

山东铁壁虎建材有限公司、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鲁03***民初2980号
申请人:山东铁壁虎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桓台县索镇镇前毕村。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开发区四宝山路北首曹一村。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占得成,男,1964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人。
申请人山东铁壁虎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占得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山东铁壁虎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占得成的银行存款140000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山东铁壁虎建材有限公司以其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投保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山东铁壁虎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占得成的银行存款140000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1220元,由申请人山东铁壁虎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