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大泰祥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云汉芯城(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广大泰祥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7民初9341号
申请人:云汉芯城(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莘砖公路258号32幢1101室-1。
法定代表人:曾烨,总经理。
被申请人:北京广大泰祥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6号3号楼中关村能源与安全科技园3-2-501-4室。
法定代表人:吴登庆。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云汉芯城(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北京广大泰祥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2年8月19日向本院提出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97,383.3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广大泰祥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97,383.3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徐振经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  李 羚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