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113执保1375号
申请保全人:***,男,1956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济南市长清区。
被保全人:**如,男,1969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济南市长清区。
被保全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长清区。
法定代表人:杜振坤。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如、******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鲁0113财保384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如、******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6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520元,由申请保全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杜杰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 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