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晟荣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与**如、******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113执保1375号

申请保全人:***,男,1956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济南市长清区。

被保全人:**如,男,1969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济南市长清区。

被保全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长清区。

法定代表人:杜振坤。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如、******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鲁0113财保384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如、******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6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520元,由申请保全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杜杰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  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