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225执1750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诉被执行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浙余姚劳人仲案(2020)1050号国内仲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03月1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225执175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